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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须有的罪名什么意思
2026-07-17【朝闻】
简介“莫须有”出自《宋史·岳飞传》,原意是“或许有”,后引申为“没有确凿证据的罪名”。常用来形容无中生有的指控或冤案。 项目 内容 ...
“莫须有”出自《宋史·岳飞传》,原意是“或许有”,后引申为“没有确凿证据的罪名”。常用来形容无中生有的指控或冤案。
| 项目 | 内容 |
| 含义 | 没有事实依据的罪名,多用于形容冤假错案 |
| 出处 | 《宋史·岳飞传》,“莫须有”原指“或许有” |
| 用法 | 多用于批评不公正的指控或诬陷行为 |
| 近义词 | 无中生有、莫须有之罪 |
| 反义词 | 有据可查、确凿无疑 |
“莫须有”的使用,往往带有强烈的讽刺意味,强调对不实指控的不满与批判。在现代语境中,也常用于法律、舆论等领域,提醒人们要以事实为依据,避免冤枉无辜。














